高雄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3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官室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