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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簡介
學務主任:谷湘琴老師
聯絡電話:04-7240042#1300
e-mail:stu@chgsh.chc.edu.tw
職 掌:
秉承校長主持全校學生事務事宜。
擬定學務章則。
擬定學務工作計畫。
召開各項有關學務業務之會議。
執行導師制度。
處理重大偶發事件。
學務業務之督導與考核。
學務業務之研究發展。
學生事務處簡介
高級中學教育法於一0二年十月七日公布實施。其中第十八條高級中等學校為辦理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實習、資訊、研究發展、繼續進修教育、特殊教育、建教合作、技術交流等事務,得視學校規模及業務需要設處(室)一級單位。本校自八十八學年度起,正式更換「訓導處」名稱 為「學生事務處」。此項變革主要是因應十二項教改行動方案之一,在「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亦即建立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最佳互動模式與內涵,讓原 訓導處兼具輔導學生之初級預防功能,針對一般學生及適應困難學生進行一般輔導,並實施每位教師皆能擔任導師,在教學中能即時辨識、通報並輔導學生,協助學 生獲得人性化及滿意的學習。
學生事務處行政組織分為訓育、生活輔導、體育、衛生四組。隨社會的變遷、進步以及青少年次文化的產生、價值觀的改變,使得校園新文化不斷地出現,學生事務處因應行政體制的更改易變,必須去探討:那些是重要的學生事務工作?教師輔導管教與處理的新方向應該如何?根據教育部對於各校有關訓輔工作重點指示,學生事務的重點工作如下:
1、導師功能之發揮。
2、生活教育之輔導。
3、學生宿舍安全維護與管理。
4、意外事件與危機處理。
5、交通安全輔導。
6、學生獎懲與申述案件之處理。
7、學生溝通網路之建立與輔導。
8、學生自治組織與法治教育活動之輔導。
9、社團活動指導。
10、性別平等之教育與輔導。
11、衛生保健及疾病處理。
12、體育活動指導。
13、學生參與社區服務。
14、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
15、健康促進宣導與實施。
16、環境教育宣導與實施。
17、品格教育推廣與深耕。
18、校園食品營養衛生教育與督核。
以上各項工作以學生生活教育之輔導最為重要,而各工作要項須透過導師功能的發揮,而達成學生生活教育的目標。
行政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