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2年9月20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官室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