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申請:分為「免學費補助」、「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兩項,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

免學費補助申請意願調查 ( 所有高一新生必填!)

1. 申請條件:

(1)家庭年所得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者,可申請減免學費6,240元
(2)112學年度上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統一採計110年度,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若查調結果未符合上述條件者則不予補助。
※ 免學費補助不等於註冊費補助,註冊單上雜費及其他代收代付(辦)等費用仍需繳交。

2. 申請所需資料:

(1)因查調家庭年所得所需,需於申請表填列學生父母雙方或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字號。
(2)若僅填寫父或母,或註明其中一方非法定代理人,須提供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記事欄不省略)以供查驗。
※如父母離異但雙方皆為法定代理人,則雙方仍皆為查調對象。

3. 申請方式 :112年7月14日全體新生現場報到時繳交紙本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無論是否申請都要繳交!) 同時一併填寫本線上表單,以利資料覆核(表單連結:https://reurl.cc/v7K7X1/)紙本紙本申請表及線上表單所填資料請務必一致。

※ 申請表件請點此:

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 ( 有意申請者才需填寫 )

1. 減免類別包含: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經濟弱勢學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2. 應具備之身分證明文件及所得條件:請見附件。(各項特殊身分證明文件非由學校代辦,請自行洽詢縣市政府社會局或相關單位辦理。須先取得特殊身分證明,才能獲得減免資格。)

3. 申請方式:112年7月14日全體新生現場報到時繳交紙本申請書及證明文件。

※ 相關資訊及申請表件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