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設籍該市之低收入戶學生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餐費補助事宜Post published:2024-02-01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一、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持有臺北市「低收入戶證明」,就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於法定修業年限內且實際到校上課學生;就讀夜間部或補校者須為民國93年8月30日以後出生之學生。二、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官室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表下載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全國教師會有關修正《兒少法》,針對學校難以管教之學生, 課予家長管教義務之連署。下一篇文章淨零綠生活行動指引相關內容財團法人國泰人壽慈善基金「2023年國泰卓越獎助計畫」2023-09-06「112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申請相關訊息2023-12-20113年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2024-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