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Post published:2024-02-17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一、詳情請參閱附件(本校推薦人數1名,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另審核各項條件並以不重複領取為原則)。二、申請資格: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 國小、國中、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 2. 或「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有具體優異表現」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官室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表格下載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2學年度第2學期外國學生及香港澳門學生來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下一篇文章「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修正。相關內容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1梯「單親培力計畫」2024-02-15112-2新竹市政府「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2024-02-26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202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