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一、詳情請參閱附件(本校推薦人數1名,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另審核各項條件並以不重複領取為原則)。

二、申請資格: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國小、國中、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

2. 或「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有具體優異表現」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官室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