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5月2日臺教社(三)字第1142401190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表揚對推展社會教育卓有貢獻之團體或個人,自64年開始舉辦「社會公益獎」,106年起定名為「社會教育貢獻獎」,希望藉此肯定長年耕耘社會教育、投注心力的無名英雄,激勵更多個人及團體積極投入社會教育。
三、如有符合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請於114年6月20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彙辦,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檢附實施要點及推薦表件,並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