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綜合行政職系總務處庶務組長甄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庶務組長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報名期間
113/2/23-113/3/1名額1

資格條件:
1、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薦任任用資格(含通過薦任升官等訓練、薦任升官等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具專科以上學歷。
3、 熱心負責,品行端正,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 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具初階及格證書者為宜)
5、 熟稔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等相關作業。
6、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8、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工程、財物、勞務採購之招標執行。
2、建築物公共安全之檢查及申報。
3、執行校園安全防護及門禁管理。
4、執行技工友及臨時人員之管理事項。
5、水電、辦公機具、房舍、設備管理及檢修。
6、執行校園場地開放租借等相關業務。
7、校舍及各項設備之維護及檢修業務。
8、配合各處室活動佈置集會場。
9、購買辦公用品、行政用文具、紙張、印刷及什項物品之審核。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許組長,04-7240042#1401;詢問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人事室詹主任、巫小姐04-7240042#1501、1500。
(二) 報名方式: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內容務必填寫日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自傳;銓審、考績及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 請檢具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並同步將紙本於113年3月1日(含)前以掛號郵寄,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庶務組長」至本校人事室收: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110-112年;若112年度考績尚未核定,則請檢附109-111年)
(5) 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
(三) 郵寄地址:500005彰化市光復路62號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人事室。
(四)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校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