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一高二第二次期中補考 日程表與注意事項(0526更新)

日期:5/30(一)
地點:圖書館三樓
時程:詳如附件
居隔影響期中考之學生名單:詳如附件。(如有缺遺,請盡速與健康中心確認)

一、說明:
1.請根據上表中的補考科目,於指定時間至指定試場。請同學務必留意開始時間,超過開始時間十五分鐘者,不得進入試場。
2.兩科以上共用同一教室時,請依監考老師指示分區就座進行考試。

二、可攜物品:補考同學當天務必攜帶學生證、應考文具,準時應考。手機請關機,一經監試人員發現未關機或考試期間手機響起,視情節輕重,扣該科5分以上。

三、各節依考試時間5分鐘前開始入場,遲到15鐘者,不得再進入試場。請同學務必根據上表中補考科目,於指定時間至指定考場。考試須知:領卷後滿20分鐘始得交卷。交卷後務必立刻安靜離開試場,禁止喧嘩、逗留,違者依考場違規處理。請參加補考同學務必攜帶學生證或附有照片之證件備查,未帶者每一科扣五分。

四、如於期中考期間請病假之同學(不在上列居隔名單者),請於補考時攜帶”就醫證明”備查。

    請補考同學務必遵守考場規則,並祝各位考試順利!  教務處 試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