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Post Views: 52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與中華文化教育協會及中華虛擬運動協會共同主辦「2025CCCE全國科藝電競大賽」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相關內容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放假制度(歲時祭儀假Q&A)2025-09-04113-2 整潔尖兵名單2025-02-20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