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Post Views: 167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5/28 錄取名單🙌日本四國遍路:走一條懺悔與感恩之路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相關內容轉知-112年至115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調整24小時電話投保之服務方式2023-12-25兒童權利公約 教育人員宣導手冊2023-01-30公告:本校垃圾子車和落葉回收車換位置了!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