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2025竹塹抗震盃競賽 開始報名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4年度暑期「雲支持」線上講座實施計畫2025-06-30【轉組】112-2期末高二轉組申請至6/14截止2024-06-04重要:校務系統帳號密碼之相關安全規範調整2024-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