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Post Views: 153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5/28 錄取名單🙌日本四國遍路:走一條懺悔與感恩之路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相關內容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並自 112年5月23日生效2023-06-16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112年至115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增列「臨時人員」為適用對象,請同仁參考運用。2023-09-27公告本校114年度總務處書記甄選錄取名單。202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