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2025竹塹抗震盃競賽 開始報名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相關內容重要:畢業生學校帳號9/26關閉2025-06-03提醒:中學生小論文比賽3/20前繳交切結書2025-03-17公告本校114年度總務處書記甄選錄取名單。202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