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Post Views: 169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5/28 錄取名單🙌日本四國遍路:走一條懺悔與感恩之路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相關內容114會計年度將屆,為辦理本年度決算,有關各類請購案及經費核銷之注意事項,請各單位配合辦理。2025-11-132024年彰女青年.落櫻2024-06-24轉知:促進青少年健康上網,共同維護網路安全202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