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Post published:2024-01-15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84020號下載臺教人二字第1120126856號下載部法一字第11256392671號下載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中山大學「SDGs 與空氣品質永續桌遊教師研習」,敬請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客家委員會「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之到校施測服務及客語認證輔導班開班相關內容賀本校學生參加「2023彰化詩歌節—第四屆小文青新詩徵稿」成績優異2023-06-16電子菸危害防制自治條例2022-07-13111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 教務處 第4階段選課更新通知 (111.08.25)202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