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綜合行政職系總務處管理員甄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官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管理員(預估缺)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報名期間113/1/8-113/1/12名額1

資格條件:
1、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2、 具專科以上學歷。
3、 熱心負責,品行端正,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 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具初階及格證書者為宜)
5、 熟稔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等相關作業。
6、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8、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小額採購、局部修繕請購及核銷事宜。
2、綠色、優先採購業務控管及申報。
3、共同供應契約之各項產品採購及履約。
4、適用勞基法人員勞健保與勞退業務。
5、學校大型活動禮金禮品登記。
6、其他交辦事項。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許組長,04-7240042#1401;詢問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人事室詹主任、巫小姐04-7240042#1501、1500。
(二) 報名方式: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內容務必填寫日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自傳;銓審、考績及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 請檢具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並同步於113年1月12日(含)前將影本1份以掛號郵寄,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管理員」至本校人事室收: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109-111年)
(5) 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
(三) 郵寄地址:500005彰化市光復路62號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人事室。
(四)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校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