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第4點、第7點修正暨發布令

主旨:「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第4點、第7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6483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有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教署(電話:04-37061133)。

三、副本抄送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請協助轉知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