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Post Views: 99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高三第七次(5/7)分科測驗模考成績線上查榜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相關內容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114年機車駕駛訓練補助宣導2025-06-115/23日1700-1800時 亞昕系統暫停2025-05-23本校113學年度第5次教師甄選簡章暨報名系統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