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Post Views: 267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5/28 錄取名單🙌日本四國遍路:走一條懺悔與感恩之路下一篇文章活動花絮~許亦 陳慧文母女聯展相關內容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並自即日生效2023-07-14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5年度個別諮商輔導服務2026-03-23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使用行動載具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202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