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Post Views: 134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高三第七次(5/7)分科測驗模考成績線上查榜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相關內容114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時程表暨注意事項(0825修正)2025-08-22113年度校園改善設施,歡迎師生填寫問卷,俾利後續改進事宜。2024-11-1425歲以下年輕成人照顧者就業服務資源地圖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