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Post published:2024-02-17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一、詳情請參閱附件(本校推薦人數1名,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另審核各項條件並以不重複領取為原則)。二、申請資格: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 國小、國中、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 2. 或「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有具體優異表現」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官室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表格下載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2學年度第2學期外國學生及香港澳門學生來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下一篇文章「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修正。相關內容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2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複審收件截止日延期至112年11月3日(星期五)2023-10-27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2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2023-08-29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113年度獎助學金(含【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