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Post published:2026-02-24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一、詳情請參閱附件。(二、設籍彰化縣六個月以上之家境清寒學生,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3月5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1個月內申請者)107.08.27要點-2114-2申請書及證明書 Post Views: 659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錄取名單】114學年度參訪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竹風陽帆」校系博覽會活動下一篇文章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相關內容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辦理「114年得福獎助學金」2025-05-26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14年「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2025-03-04114-2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20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