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Post published:2026-02-24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一、詳情請參閱附件。(二、設籍彰化縣六個月以上之家境清寒學生,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3月5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1個月內申請者)107.08.27要點-2114-2申請書及證明書 Post Views: 813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錄取名單】114學年度參訪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竹風陽帆」校系博覽會活動下一篇文章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相關內容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彰化地區高中校友學士班新生獎學金辦法」2024-12-17114年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收件日延期)2025-09-30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114年度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202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