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改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定,核定每年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Post published:2025-07-03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教育部原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2規定所訂定之「性別平等教育日」,因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於114年5月28日公布施行,爰改依據該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予以核定。 Post Views: 2Tags: ..性平教育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下一篇文章社企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聯電綠獎」徵件活動相關內容國教署近期性別平等教育重要宣導事項2024-12-31轉知:教育部辦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短影音暨海報繪畫比賽」活動簡章(如附件1),本活動獎金總金額高達新臺幣75萬元(延長徵件時間至113年7月31日)2024-06-17「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人才資料庫審核及維護要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22804245A號令修正發布202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