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改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定,核定每年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Post published:2025-07-03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教育部原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2規定所訂定之「性別平等教育日」,因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於114年5月28日公布施行,爰改依據該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予以核定。 Post Views: 124Tags: ..性平教育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114學年度燈塔蠟燭錄取名單下一篇文章114年度暑假返校打掃日期與班級暨注意事項相關內容法令宣導: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其成員應全部外聘」案2024-06-04教育部發掘校園性別事件潛在被害人方式參考指引2026-01-30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數位性別暴力防治最前線:教育現場攻防戰】論壇之活動資訊202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