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改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定,核定每年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Post published:2025-07-03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教育部原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2規定所訂定之「性別平等教育日」,因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於114年5月28日公布施行,爰改依據該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予以核定。 Post Views: 213Tags: ..性平教育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114學年度燈塔蠟燭錄取名單下一篇文章114年度暑假返校打掃日期與班級暨注意事項相關內容國教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網站整併至「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資訊網」之網址變更如說明2023-09-07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社家署)製作「未滿20歲懷孕服務資源手冊及宣導摺頁」2025-12-23各級學校校長或教職員工涉職場性騷擾事件」及「各級學校人員及學生涉性騷擾防治法所定性騷擾事件」 申訴及處理流程說明202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