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改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定,核定每年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Post published:2025-07-03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教育部原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2規定所訂定之「性別平等教育日」,因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於114年5月28日公布施行,爰改依據該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予以核定。 Post Views: 240Tags: ..性平教育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114學年度燈塔蠟燭錄取名單下一篇文章114年度暑假返校打掃日期與班級暨注意事項相關內容轉知:落實性別平等及策進保障女性學生申請生理假之權益2026-03-12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第12屆紫絲帶獎徵選辦法及相關文件,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3日止2026-03-18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辦理「114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高雄場次」202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