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改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定,核定每年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Post published:2025-07-03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教育部原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2規定所訂定之「性別平等教育日」,因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於114年5月28日公布施行,爰改依據該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予以核定。 Post Views: 239Tags: ..性平教育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114學年度燈塔蠟燭錄取名單下一篇文章114年度暑假返校打掃日期與班級暨注意事項相關內容國教署近期性別平等教育重要宣導事項2024-12-31轉知: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114年度工作職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臺中場次」招募志工事宜2025-11-05教育部業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已納入112年「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