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Post Views: 138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高三第七次(5/7)分科測驗模考成績線上查榜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相關內容113學年度第五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2025-01-03轉知-教育部書函轉內政部宣導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應遵守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相關規定一案2025-01-08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教職員記功以下獎勵令電子化措施要點」1份,並自即日生效202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