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Post Views: 255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5/28 錄取名單🙌日本四國遍路:走一條懺悔與感恩之路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定長期照顧保險專案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相關內容6/6(六)全國教甄_國文科D區_考生遺留物2026-06-09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偏遠地區公立學校校長及教師久任獎金發給及補助作業計畫」行政組員甄選簡章2025-03-04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114年度協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行政管理及經費補助計畫專案助理甄選簡章 202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