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3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4536V號函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提供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俾利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3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四、另113年為最後一年調查「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五、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請就班別分別填列,並於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寄送ODF檔案至e-22c4@mail.k12ea.gov.tw。

六、如有填報之疑義,請逕洽教育部承辦人吳佾其小姐(電話:02-7736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