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彰化女中(生物科)學科能力競試選手選拔辦法

一、校內初賽辦法:

(一)報名資格:112學年度高二升高三之自然組同學,其高一生物及高二生物上、下學期成績總平均達85分者。

(二)報名時間:7/17(一) 08:00~7/18(二) 16:00前。

(三)報名地點:科學館3F(設備組),繳交報名表單。

(四)考試事項:

    1.時間:7/20 (四),15:20~17:00。

    2.地點:另行通知。

    3.方式:筆試。   

    4.範圍:生物指考試題(101~110學年度歷屆指考試題編修)及高中生物實驗(以實驗設計、數據分析整理、歸納結論能力為主)。

(五)競賽成績計算、獎勵與分區競賽選手錄取標準:

    1.競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占100%。

    2.競賽成績優異前10名者評定為『優等』,並取『佳作』15名,學校頒發獎狀證明。

    3.獲得優等學生依成績高低及其意願,依序遴選5名參加校內學科能力選手培訓。

二、其他詳如附件。

三、如有附件未說明清楚之事項,請詢問生物科蕭碧鳳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