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0.13校園防疫新制(調整自主防疫期間到校條件)

1.確診者於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2.自2022年10月13日起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同寢室室友確診,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

3.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其說明如下

(一)如有症狀,不到校上課、上班。

(二)打滿3劑COVID-19疫苗者7天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上課、上班

(三)未打滿3劑COVID-19疫苗者,實施3天居家隔離(不上班不上課)+4天自主防疫(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上課、上班)。

※ 兩日內快篩陰性說明:例如10/14想到校上課,需有10/13或10/14快篩陰性檢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