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社團活動補充規定」,並停止適用「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8日

發文字號:彰女學字第1110200123號

主旨: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社團活動補充規定」,並停止適用「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111年8月30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會議訂定。

二、檢附「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社團活動補充規定」1份。

校長 陳香妘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社團活動補充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