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學分抵免要點」,並自111年6月30日生效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彰女教字第1110100071號

主旨: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學分抵免要點」,並自111年6月30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要點依教育部110年6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64605號函訂定,業於111年6月30日校務會議通過。

二、檢附「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學分抵免要點」1份。

校長 陳香妘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學分抵免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