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並自111年6月30日生效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彰女教字第1110100072號

主旨:修正「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並自111年6月30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補充規定依教育部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09510號、第1110028561號函修訂,業於111年6月30日校務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二、檢附修正後「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1份。

校長 陳香妘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