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業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已納入112年「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Post published:2022-08-04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生輔組屏東縣立高樹國民中學89年4月20日發生葉永鋕事件,引起臺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討論。學校教育體制應對於不同性別特質或性傾向的學生加以尊重,並保障學生學習之安全環境,故原「兩性平等教育法」案,在93年制定公布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希望透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促使學校注意性別弱勢者處境,以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爰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Tags: ..性平教育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本校111學年度數理暨語文類資優鑑定【複選】試場配置表及應試資訊提醒下一篇文章110-2高二英文單字比賽得獎名單相關內容台灣展翅協會製作之防制數位性暴力及兒少性剝削宣導影片,宣導周知並自行下載運用2023-09-15轉知: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條文總說明2023-04-17辦理頒獎、開幕及開工典禮等活動應避免複製性別刻板印象2023-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