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彰女學字第1110200095號

主旨:修正「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111年6月30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校務會議修正。

二、檢附「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1份。

校長 陳香妘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