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改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定,核定每年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Post published:2025-07-03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教育部原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2規定所訂定之「性別平等教育日」,因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於114年5月28日公布施行,爰改依據該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予以核定。 Post Views: 6Tags: ..性平教育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下一篇文章社企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聯電綠獎」徵件活動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編製「校園跟蹤騷擾防制工作手冊」2025-01-15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數位性別暴力防治最前線:教育現場攻防戰】論壇之活動資訊2025-04-09推動性別平等及月經教育,月經相關教學資源已掛載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請參考並融入教學運用202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