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臨時人力徵選簡章

◆職缺數:1名 (身障進用名額,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辦理)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辦理本校總務處公文遞送及校園環境整理。

◆僱用期間: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報名手續: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9日前檢附: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身心障礙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
  

2.以上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逕寄50045彰化市光復路62號,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總務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

本甄選一律採郵寄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