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Post published:2025-02-17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一、詳情請參閱附件。二、設籍彰化縣六個月以上之家境清寒學生,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2月27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107.08.27要點-2113-2申請書及證明書-另修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雲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下一篇文章2/22(六)高三班親會時間表及參加連結上網公告相關內容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2024-09-20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2025-02-18113-1新竹市政府「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202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