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第十九屆縣長盃學生書法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比賽內容摘述如下:
(一)初賽參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件為限。
1、請欲參賽同學於114年2月13日(四)至2月20日(四)📌,將作品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由學校統一報名寄件。
2、作品規格:
(1)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不拘,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 筆畫重複描繪者不予鼓勵,款識用印與否請自行決定,不須裱褙。
(2)國中組、高職組:宣紙對開(長約 140 公分,寬約 35 公分)。
(二)決賽:
1、決賽日期:114年3月28日(星期五),採現場書寫方式。
2、決賽題目:比賽當日由 主辦單位當場公布。
(1) 現場書寫時不得翻閱字帖或其他參考資料,違者作品不列入評選。
(2) 比賽結束未準時交卷者,作品不列入評選。
(3) 書寫用具 (筆、墨、墊布……等)自備, 決賽用紙由承辦單位現場發給 (規格如初賽)。
(4) 為響應環保,請攜帶環保杯,會場提供飲水機供參賽人員盛裝飲用。
(三)各組決賽前三名得獎學生頒發獎狀一紙及禮券,第一名1位禮券新臺幣(以下同)1,500元,第二名2位禮券各1,000元,第三名3位禮券各800元。
三、倘有旨揭比賽相關疑義,請逕洽芬園國小教務處,電話:049-2522208分機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