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於同日廢止一案Post published:2023-05-02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53920號下載臺教人二字第1120039975號下載部法一字第1125557818號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下載考試院令下載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下載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下載公務員兼職申請書範本下載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華梵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資訊下一篇文章「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表件相關內容賀”密室逃脫-疑雲特快車”榮獲龍騰文化第二屆素養探究【優選】2022-04-11園遊會實施要點2023-04-25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並自即日生效20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