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表件

「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表件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21日臺教社(三)字第1122401644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教育部自64年開始,每年依據相關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三、貴校如有符合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請於112年6月12日前(星期一)(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本署彙辦,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檢附實施要點及推薦表件,並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