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Post published:2023-01-07Post author:chgshpaPost category:10.人事室1111226院授陸經字第1110301016號下載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下一篇文章111-2學年住宿生名單暨開學前一日搬宿 (2/12(日)注意事項相關內容恭賀2023思源STEM創意大賽決賽 榮獲金牌獎與優等獎2023-08-02112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第2階段選課結果通知 (112.8.18)2023-08-21111-1學期遺失物公告清單20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