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業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已納入112年「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Post published:2022-08-04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生輔組屏東縣立高樹國民中學89年4月20日發生葉永鋕事件,引起臺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討論。學校教育體制應對於不同性別特質或性傾向的學生加以尊重,並保障學生學習之安全環境,故原「兩性平等教育法」案,在93年制定公布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希望透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促使學校注意性別弱勢者處境,以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爰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 Post Views: 239Tags: ..性平教育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表」,並自即日生效下一篇文章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學分抵免要點」,並自111年6月30日生效相關內容轉知: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114 學年度課程與教學種子教師初階培訓工作坊2025-09-30重要宣導:教育部「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2025-10-27轉知: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114年度工作職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臺中場次202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