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業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已納入112年「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Post published:2022-08-04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生輔組屏東縣立高樹國民中學89年4月20日發生葉永鋕事件,引起臺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討論。學校教育體制應對於不同性別特質或性傾向的學生加以尊重,並保障學生學習之安全環境,故原「兩性平等教育法」案,在93年制定公布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希望透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促使學校注意性別弱勢者處境,以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爰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Tags: ..性平教育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本校111學年度數理暨語文類資優鑑定【複選】試場配置表及應試資訊提醒下一篇文章110-2高二英文單字比賽得獎名單相關內容轉知: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出版「2024年性別圖像」,歡迎下載運用2024-02-27轉知: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幸福,音為有你」性平音樂會事宜2023-08-01行政院於112年5月15日至6月30日辦理性平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鼓勵教職員工生踴躍參加202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