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教育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辦理。
二、旨案經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113學年度第二外語教育計畫之學校,有意且符合本要點所定申請條件之學校,請於115年6月30日前,逕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資料填報整合平臺及實名制管理系統」(https://sso_srv.cloud.ncnu.edu.tw)填報申請,依操作說明上傳語言檢測補助申請表。系統填報操作步驟請詳閱操作手冊,亦可於二外推動網站之「表件下載」自行下載。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教育推動計畫張小姐或程小姐(電話:06-2617123分機503、573,信箱:liliana0819@go.edu.tw、yachi1028@go.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