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一學期(12/5)高一二第二次期中考暨高三期末考(補考)日程表

<補充說明>

補考地點:師生晤談室(國文科辦公室旁)

測驗時間:50分鐘

提醒:

(1)考試當日請出示學生證。

(2)依請假規定在12/03 (三) 12:00前向試務組申請者,方得以補考。

(3)參加補考同學請依補考科目該節次時間準時出席應考,當天不再另行通知,未到者不再辦理補考。

(4)高二寫作測驗(1人)、高三體育常識(4人)、高三寫作測驗(8人)等為榮譽考試,則委請任課教師自行辦理補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