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一)指定曲及自選曲演出時間(每天早上8:10後)、每日成績將張貼於報到處牆面(簡報第19頁)。
(二)獎狀及評語相關注意事項: 凡需領取參賽評語表者,請於比賽當天報到時附回郵中式信封12K(郵票44元及填寫正確地址),承辦學校將於賽後一個月內陸續寄送,逾期不予受理(實施計畫p10)。(當天未繳交回郵信封者不受理事後要求補寄)(簡報第47頁)。
(三)直笛重奏項目114學年度起,參賽者名冊格式另訂,請配合填寫,詳見實施計畫附件5(簡報第50頁)。
(四)鋼琴位置及開合角度於比賽當天由評審會議決議, 獨奏項目參賽者及伴奏人員不可自行調整(簡報第51頁)。
(五)團體項目之伴奏(如管弦樂合奏、管樂合奏、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兒童樂隊、合唱、鄉土歌謠此七個項目)(項目比照全國賽)若要移動鋼琴位置及調整鋼琴開合角度,請於當天報到時向報到處工作人員反映需求,隊伍上台同時找後台穿著教育處背心之工作人員協助,由員林演藝廳技術人員統一處理(簡報第51頁)。
(六)個人項目若有特殊需求可以自備椅子。請於報到處說明需自備鋼琴椅,並請參賽者由1位陪同人員將椅子帶入後臺。比賽時,該名陪同人員將椅子放上臺後,就請退至後臺等待,後臺也不得攝錄影(簡報第52頁)。
(七)團體項目每天上午第一隊可在8:00-8:10將大型樂器推上舞台定位,僅供定位不得調音及演奏。擺放好請離開舞台至預備區等待。請各參賽隊伍遵守(簡報第53頁)。
(八)團體項目每天下午第一隊可在13:00-13:10將大型樂器推上舞台定位,僅供定位不得調音及演奏。擺放好請離開舞台至預備區等待。請各參賽隊伍遵守(簡報第53頁)。
(九)團體項目特別注意事項:各類組參賽學校請於11月17日(一)前將參賽者選手名冊execl檔(將於教育處新雲端、民生國小網站、音樂比賽網站)填妥供列印獎狀用,google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NrQDYDrDuqUj1Tys5置於音樂比賽網站(簡報第8頁)。
(十)樂器車請自行下載【樂器車通行證】列印A4規格大小紙張,比賽當天請統一置放於前擋風玻璃右側,俾便工作人員辨識參賽身分。並於11月6日(四)前填寫GOOGLE表單(簡報第38頁)。
(十一)請於11月6日(四)下午5點前完成填寫1.【樂器借用申請表】GOOGLE表單及2.至音樂比賽網站下載空白表單,填寫內容並在比賽當日將申請表紙本繳交至報到處,才算完成借用手續(簡報第40頁)。
(十二)請具借用鋼琴輔助踏板之參賽者務必於11月6日(四)前上網填報「114學年度彰化縣學生音樂比賽-員林演藝廳小劇場場次(鋼琴獨奏國小A、B組)鋼琴輔助踏板供應情形調查表」,協助主辦單位瞭解參賽者的需求及使用款式(簡報第44頁)。
三、旨揭會議簡報及相關資料,請至本比賽網站(https://music.chc.edu.tw/seh/)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