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為落實校園空氣污染陳情通報及防護作業,學校於通報案件時加註校園通報,並詳填相關資訊,以利環境部後續稽查管考

說明: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22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89496號及環境部114年8月21日環部授管字第1147120593號函辦理。 二、為提昇兒少校園空氣品質,環境部114年8月11日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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