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114年清寒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詳情請參閱附件):
1.家境確屬清寒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全戶請以1人申請為限。
2.學業成績上、下學期分別各80分以上,品行優良。
3.若為高三學生,經複審通過接受家庭訪查 時,應請提供大學入學成績單,並主動告知上榜學校,否則不予考慮 。
4.獲獎之學生名單將在8月20日前,於該會網站上公布並寄發紙本通知單給獲獎學生,請學生必須親自到台北領獎,未獲獎者將不另外通知。
5.申請表一式兩面(一張正反兩面)可影印或上網下載,惟必須申請學生本人親筆填寫(推薦人欄位除外)。
二、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3月21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