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13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之家境清寒學生。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3月21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