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Post published:2025-02-17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一、詳情請參閱附件。二、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之家境清寒學生。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2月27日前至學務處申請線上帳號,逾期恕不受理。辦法下載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3-2臺北市政府餐費補助下一篇文章彰化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內容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第1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2025-03-05轉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2024-12-30青年理財研究與推廣基金會 (鄭芳茹女士、鄭秋敏女士) 113學年度第2學期獎助學金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