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設籍彰化縣六個月以上之家境清寒學生,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2月27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