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Post published:2025-02-17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一、詳情請參閱附件。二、設籍彰化縣六個月以上之家境清寒學生,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2月27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107.08.27要點-2113-2申請書及證明書-另修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第五屆【金質歷程獎】全國高中職學習歷程檔案徵選活動下一篇文章「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臺」之 學習策略教材課程研習相關內容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高中職專、大、碩【至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2025-03-03113學年度第2學期外國學生及香港澳門學生來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2025-02-05彰化縣普光慈善會助學金202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