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學務處 / 生輔組高雄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一、詳情請參閱附件。二、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之家境清寒學生。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2月28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辦法 申請書-1下載在〈高雄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中留言功能已關閉202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