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1條,業於112年11月2日修正發布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徐聖權先生(電話:04-3706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