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財團法人雄和教育基金會高中職清寒獎學金

一、申請名額:本校推薦名額3名,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另審核各項條件並以不重複領取為原則。

二、申請條件:

1.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2.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分以上,請附成績表。

3.本次得獎主要值得獎勵之事績,請附文說明。

 4.家庭清寒證明,如村、里、鄰長、導師證明文件。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2年3月8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官室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請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