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2學年度獎學金名額及申請條件公告」

說明:

一、符合本會獎學金申請條件之學生請填寫「112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之獎助學金項目,請填寫專用表格),交由學校統一彙辦。

二、申請學生已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請勿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如獲得其他單位的獎學金,請放棄領取本會。

三、獎學金相關申請表件(含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之專用表格),請至「本會網站(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表格下載」下載。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期:請於112年9月15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官室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