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團體課程綱要草案提案及處理辦法」第1條修正暨發布令Post published:2023-10-16Post author:chgshteachPost category:04.教務處 / 所有公告 / 教學組主旨:「教育團體課程綱要草案提案及處理辦法」第1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576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說明: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徐聖權(電話:04-37061047)。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第三屆全國高中醫療科技創意競賽[活動簡章]下一篇文章112學年 高三第三次模擬考相關內容轉知-11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將於112年7月25日起至8月3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2023-07-18轉知: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整併至「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資訊網」之網址變更2023-12-05111學年度第2學期代收代辦經費收入支出明細表2023-11-29